到2024年全面取消跨区域招生 严禁县中教师违规流动 陕西省出台“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11月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网站获悉,10月31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九部门出台《陕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成果持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98%。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优秀教师群体显著增加,办学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县中建设全部实现标准化。 到2024年全面取消跨区域招生 《行动计划》提出,陕西省将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到2024年,除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招生项目外,全面取消跨区域招生,扭转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现象,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原则上不得在县域招生。所在地生源不足且外区县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加强统筹、适当调剂。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加强特长等特殊类型招生规范管理,促进县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全面使用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高中招生录取过程监管,加大对超计划和违规跨区域招生、接收借读生和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核查处理力度。加大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 严禁县中教师违规流动 《行动计划》明确,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校长教师专业水平,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严禁县中教师违规流动,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大县中教师补充力度,有效解决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升县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2022年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并取消相关称号及待遇;对私自、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和团队的学校,停止其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属省级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关于编制标准等相关规定,及时补充县中教师,着力解决县中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按照选课走班要求,优先保障、动态调整、统筹使用普通高中教师编制,保证县中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和一线教师倾斜,落实骨干教师津贴。 统筹推进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完善省、市、县分级培训制度,实现县中校长、主任、学科教师及教研人员培训全覆盖。 优质高中帮扶薄弱县中 《行动计划》明确,陕西省将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其中,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中帮扶工作纳入国家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由江苏省和我省部分优质高中帮扶;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中帮扶工作由部分部属高校及我省优质高中帮扶。省教育厅还将组织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县中帮扶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城区省级示范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委托管理、对口支援,每所省级示范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 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严禁随意撤并县中,新建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对现有的超大规模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压减实施方案。深化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加强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设施设备、图书室、体育场地设施和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条件,优化育人环境。 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特色育人和办学模式探索。不断提高课程改革实施水平和高考综合改革适应能力,加快推进课程体系建设、特色课程培育和特色学科建设,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推动县中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持续推进“课堂革命·陕西行动”,开展课堂创新大赛、思政课大练兵展示活动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活动。 来源: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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