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富平网从富平交警处获悉,富平近期查处两起违法酒驾行为。
2024年03月11日00时50分许,田某某持 C1型驾驶证驾驶一辆浙C35XXX小型轿车行驶至富昌大道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富平县交通管理大队城区执勤一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06mg/100ml,遂民警将其带至富平县中医医院抽血两份备查,并送渭南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2024年03月12日,经渭南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书鉴定结果为113.7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富平交警温馨提示: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酒驾醉驾的受害者,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024年03月26日22时05分许,李某某持 C1 型驾驶证驾驶一辆陕E85XXX小型轿车,沿美蒲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富平县美原镇晨光村村道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富平县交通管理大队美原中队民警依法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4mg/100ml。李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富平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请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