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现将富平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予以公布。
一、富平县烈士陵园
项目地址:富平县薛镇薛镇村东八组
保护级别: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分别以宗地图基准线为界,保护面积18698.30㎡。
保护部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富平县烈士陵园
二、零散烈士墓
1.乔生涛烈士墓
项目地址:东华街道办华朱村陈店公坟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以墓碑为中心,向北延伸6米、向西延伸3米、向南延伸5米、向东延伸3米范围内为保护范围。
主管乡镇:东华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东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杨思俊烈士墓
项目地址:庄里试验区觅子村觅子组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以墓碑为中心,向北延伸8米、向西延伸4米、向南延伸5米、向东延伸5米范围内为保护范围。
主管乡镇:庄里试验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庄里试验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
富平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区域为纪念烈士而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碑、纪念馆、英烈纪念墙、烈士墓等纪念设施以及上述保护范内的其他附属设施,均属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今后在保护范围内修建的纪念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均纳入同等保护内容。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英烈形象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富平县烈士陵园宗地图
富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日
附件:富平县烈士陵园宗地图.pdf
来源:富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