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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罚1万 富平一粮食收购点违法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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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3 11: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富平县粮食流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富粮罚〔2026〕004号
案件名称富平县流曲镇焦建彬粮食收购点
粮食流通违法案件
违法主体名称和姓名富平县流曲镇焦建彬粮食收购点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610528MA6Y2L306J
违法代表人(负责人)焦建彬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实:富平县流曲镇焦建彬粮食收购点在粮食经营期间,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致使台账留存年限未达到法定不少于三年的要求,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构成粮食流通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罚款,责令当事人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富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7月20日)
案件办结情况整改阶段
备注

来源:富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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