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常听人说,机关事业单位是“铁饭碗”,“社会地位高、福利好、工作稳定”。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真的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实则不然。刚刚(6月20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一部重磅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处分制度,明确了公职人员哪些行为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给予什么样的政务处分,按照什么程序给予政务处分。该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哪些行为会丢掉“饭碗”?处分期间待遇如何?一起来看!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共有7章68条,其中规定各种政务处分的情形就达35条之多,规定之详尽前所未有。
适用对象包括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适用对象包括:
一是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
二是(除参公外)其他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这部分人员,主要是指公办的“教科文卫体”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该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比如,公办学校的校长、副校长,科研院所的院长、所长、副院长、副所长,公立医院的院长、副院长等。同时,公办“教科文卫体”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中的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包括管理岗位六级以上职员,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管理事务的其他职员;在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人员,采购、基建部门人员,均属于这些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因此都属于监察对象。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说,政务处分适用范围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意味着除了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外,对比如法官、检察官、国企管理人员、村干部、公办的教科文卫体单位的管理人员等都可适用。
处分种类、期限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
政务处分的期间: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
违反个人事项、兼职取酬等都会被政务处分 为体现政务处分事由法定的原则,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 比如,“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等行为,都被纳入政务处分情形,并规定了其适用的政务处分。
政务处分期间的待遇 1、公务员以及参公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2、事业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岗位或者职员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应当由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发或者扣发补贴、奖金。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