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月改县文卫局为县文教局,1984年末县文教局分为县文化局,县教育局。教育局是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有:
综合管理全县公民办教育(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及教师工作;
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及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成人自学教育、普通话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招教考试、成人高考和中高考组考工作;
负责校舍建设和校园安全工作;
管理“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及全县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局内设18个股室,下设18个中心学校、20个县属单位,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48所。
按照“领导包片、股室包联镇校制度”实施日常管理,各中心学校是辖区内校园各项工作的直接管理者。股室各司其职,开展相应的业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