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站!
好店入驻
微信扫一扫打开
入驻好店
发布信息
微信扫一扫打开
发布信息
首页  >  同城好店  >  政府单位  >  机关单位  >  富平县民政局
富平县民政局
上午8:00-12:00 ,14:00—18:00; (7-8月上午8:00-12:00 ,15:00—18:00)  2577
电话:091*******
微信扫一扫查看电话
商家详情

部门简介

     1949年10月,富平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民政科(一科)。1951年8月一科改称,1958年12月县市合并后撤销。1961年8月,恢复富平县建制,设县民政局。民政局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民政、编制、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助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工作;主管城乡低保和社会福利工作;社会团体管理登记、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殡葬改革等;承办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勘界社会事务管理及全县地名工作。


富平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依法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县级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

3.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4.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协助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开展村务公开和镇(街道)政务公开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工作;

7.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城镇发展规划,负责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限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调处县际和县内行政区域行政争议。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审定工作;

8.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制定本县婚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移风易俗,推进文明丧葬;

9.负责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的落实,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审定和扶持福利企业,负责全县孤儿弃婴、生活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留守和困难儿童、留守老年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2.履行民政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敬老院、殡葬服务所、荆山陵园管理中心、富平县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14.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位”,依法行使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