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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司法局
早8:00--12:00 ,14:00-18:00 窗口早9:00-12:00 ,13:00-17:00  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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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富平县司法局1981年成立,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普法宣传、依法行政、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证服务等工作。


富平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四)管理全县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县人民调解员组织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和实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清理和备案工作。

(七)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行政执法情况。

(八)代表县政府进行行政应诉活动;代表县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九)代表县政府协调解决各执法部门之间执法方面的矛盾冲突。

(十)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