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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卫生健康局
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14:00-18:00(7-8月8:00-12:00,15:00-18:00)  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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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富平县卫生健康局于2019年成立,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编制20个,属正科级单位,局机关内设机构10个,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保障县域群众身体健康。

部门主要职责:

富平县卫生健康局是主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组织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六)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县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七)指导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八)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九)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承担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与建议。 

(十)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国家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等规范化培训。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医疗废弃物和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十三) 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卫生工作者协会)业务工作。 

(十四)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