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单位于2019年成立,属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集中统一领导。2021年4月30日,富平县乡村振兴局揭牌成立。县乡村振兴局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部门主要职责:
扶贫办是主管扶贫信息监测中心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及管理规定,拟订全县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编制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3.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筹措、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6.组织协调社会各界扶贫工作,负责中、省、市有关部门在富的驻村包联帮扶工作。7.负债全县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工作。
8.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国际交流和东西地区对口扶贫与交流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10.负责承接全县与脱贫攻坚有关的政策性贷款工作。
11.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